眉山市彭山区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化建筑施工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省住建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7〕281号)和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建筑施工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眉市质监办〔2017〕3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继续深化建筑施工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通过持续深化建筑施工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项目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全隐患,有效防止和遏制建筑施工领域特种设备较大安全事故发生。
(一)推动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工程施工领域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培训等安全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申报安装监督检查和定期检验。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汛期应急值守、防汛排洪、地质灾害等预防措施。强化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使用单位不得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的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以及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不得将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重点整治使用非法生产的、应当予以报废的,使用超期未检、经检验判为不合格且限期未整改、复检不合格或超负荷使用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非法违法行为。
(二)加强施工现场监管。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从事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装、改造、维修许可,并按照规定向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告知,告知后方可施工。从事起重机械拆卸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安装许可,在拆卸施工前,应当制订周密的拆卸作业指导书;施工中,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拆卸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保证拆卸过程安全。
(三)严格执法查处。对建筑施工领域特种设备违规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坚持依法治安,严肃查处,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7年5月开始,12月底结束,按照工作部署、自查自纠、检查督导、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部署阶段(5月底前):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展专项行动,认真分析建筑施工领域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细化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应的部署动员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7月):施工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乐竞官网,要建立隐患排查档案,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落实监控责任,提出治理计划,明确治理步骤和具体时限。
(三)检查督导阶段(8月至11月):在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联合安监等相关部门对本地区重点使用单位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使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期整改。接受市质监局适时组织的专项抽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要对建筑施工领域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归纳、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深化认识,增强对建筑施工领域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把责任落实到一线、落实到人头,确保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真正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求落到实处,要把推动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和帮助相关单位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重点项目工程和重点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联合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和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四)加强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和要求,加大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良好氛围,切实巩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